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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個沒有感情的、好可怕的女人。
上官婉婉眼神複雜地,從席祖兒身上收回視線,屏了屏呼吸,隨即自信地,抬頭轉向法官:“法官大人,既然雙方都證據不足,我認為,終審宣判應當維持……”
話未說完,被顧遇之猛地打斷:“你的確是證據不足。但,誰說我方證據不足?”
“顧律師,我知你意難平,但狡辯是沒用的……”
“上官律師,我的證據還沒有展示完,你急什麼。法官大人,我申請傳喚證人。”
“同意。”
臺下陪審席有些震動,低聲私語不絕於耳。
“還有新證人?”
“會像上次上官婉婉那樣,帶來一個新的“真兇”嗎?”
“顧律師的大招一個接一個啊,我看上官律師要招架不住了。”
“素靜!”法官皺眉敲下法錘。
上官婉婉終於有些沉不住氣地問道:“顧律師還沒有說,傳喚新證人是用來證明什麼的?”
顧遇之雙手撐在桌子上,一字一句,聽起來勝券在握:“目擊證人,證實王有志只是為了救人刺了無關緊要的前兩刀,而黎美蓮為了殺人刺了最後一刀致命傷。”
上官婉婉感覺呼吸有點困難:“怎麼可能有這樣的目擊證人?當場加上死者不過是四個人……”
死者,黎美蓮,王有志,黎美蓮的女兒。
這四個人都不可能證明黎美蓮有罪。
等等!
難道是……
上官婉婉猛地轉頭看向法庭大門,只見大門正被工作人員推開,一名十八九歲的女孩子,穿著時下飯圈女孩流行的短衣短裙打扮,即便在初冬天氣裡也不怕冷地露著膝蓋,只是忽然出現在這種嚴肅的場合裡因為緊張而一直低著頭身體也有些發抖,腳步虛浮地朝眾人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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