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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義龍並非是行事草率的律師行的經營合夥人。被李先生送回三成(地名)後,林義龍並沒有著急回家,而是在某個幾乎通宵營業的咖啡店中透過手機直接給李先生所屬會社的擔當社長髮了一封“諮詢費漲價的通知”的電郵,來試探那邊的反應。
漲價的理由是站得住的:由於作為律所定價風向標的法庭案件受理費還是和庭審有關的費用都在上漲,而作為專門負責智慧財產權運作的律師樓,律師費漲價更甚——就算這次李先生不聯絡林義龍,他也得漲價——不過這次林義龍直接到了李先生所屬企業漲價後的最高定價。
【注:英格蘭和威爾士法院訴訟最低受理費確實這幾年有顯著提高,所以律師費也上漲不少。顯然有悖於當事人保護自身權利,但是嘛,就……(你懂的。)】
哪怕並不看中李先生答應的諮詢費漲價給他帶來的收益,林義龍內心那點可憐的“正義感”也不會阻礙他笑納這一小筆意外之財。
這一行為的目的在於透過Lynn和客戶間互相傷害來試探李先生的反應獲得主動權——倘若李先生的上司答應,那麼林義龍可以不理會李先生;如果李先生的上司不答應,那李先生就需要兌現他對林義龍的承諾。
總之,就林義龍自身利益來說,橫豎都虧不著。
至於那位李先生和他的社長怎麼應對Lynn的漲價通知,或者Lynn是否最終會失去這份顧問約,並不在林義龍需要特別急切地考慮的問題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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