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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妮與雷離婚之後,一直住在沙田附近的來你兩居室的公寓裡,而且是租住。這裡比不上她和雷一起在半山購置的曾經的愛巢,卻也能接受。
從SEC辭職離開之後的邦妮,很快進入了一個投行擔任合規律師,月薪大概在8萬左右——這麼“低”的薪水是因為邦妮沒有律師執業證明的情況下——如果能夠順利轉正,那麼邦妮的薪水差不多在9萬左右。這一數額和林義龍曾經的高階助理律師的薪水相當,可即便如此,這樣的數額比雷的辭職之前的60萬的月俸差了將近十萬八千里,沒有達到邦妮要求的水準。
到了香江,怎樣林義龍都要見一見邦妮。邦妮工作很忙,只有在晚上有時間。這次兩人約會的地點,並不在九龍城寨附近的泰國餐廳,而在邦妮公寓樓下的一個牛排餐廳裡。
“邦妮的前夫”這個問題是兩人怎麼樣也迴避不了的,短暫地寒暄過後,直接聊到了雷。
“你知道,雷從我這裡辭職了。”林義龍直接說道,如果一個問題怎麼也規避不下去,還不如把它點破,“以後,他和我們也再無瓜葛了。”
“說實話,兩年前的那天你是不是已經知道了我要做什麼?”邦妮見林義龍起了這個話頭,問道,“我是說,前兩年我們在九龍城寨的那次會面。”
“差不多吧。”林義龍回答道,“畢業時你選擇了雷,沒選擇我,不也是有這樣的因素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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