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搜查令,然後去羅耀明辦公室尋找犯罪證據,這就是陳安林的最終計劃。
電影中,羅耀明竊聽‘老闆’的犯罪證據,接收器就在他辦公室,所以只要進入他辦公室,就能找到犯罪證據。
不過,搜查令並不好申請。
梁俊義直接搖頭,道:“這樣太打草驚蛇了,上面的意思是,偷聽出他們確鑿證據,再收網。”
陳安林就知道梁俊義又優柔寡斷了,雖然被拒絕了,不過不著急,他還有B計劃。
熬夜到快早上的時候,陳安林趁著同事們不注意,在筆記上記錄了一段羅耀明和另一個股東的通話記錄文字。
當然了,這段通話文字是假的!
林一祥和楊真能刪除記錄,他自然能新增。
這段通話中,羅耀明說了他把證據留在了辦公室的事。
不僅如此,文字上還記錄了他的老闆是誰,那就是華業集團的主席,馬志華!
有了這段通話文字,完全就有理由申請搜查令,檢查羅耀明,再把他們一網打盡。
當然了,事後肯定會被人發現這段文字是假的,不過這又如何,那時候他早就完成了任務,離開這裡了。
……
李光大清早過來了,他準備讓陳安林,梁俊義他們去補覺。
不過,陳安林頂著熊貓眼徑直走了過去,“李Sir,我有要事彙報。”
“哦?什麼事?”
陳安林將通話文字交了出去,李光看了一下,瞳孔微微一縮。
“看來,這個羅耀明替我們找好了他老闆的犯罪證據,這個老闆,居然是華業集團的主席,馬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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