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
翌日清晨,劉徹剛起床,就得到了內史衙門的奏報:許觀受刑不過,死了。
劉徹點了點頭,這樣的結果,很不錯。
漢室的刑罰之嚴酷,能與秦代媲美。
特別是緹縈救父之後,受刑不過而死的犯人人數,每年都在遞增。
嗯,緹縈救父之後,朝廷廢除了肉刑,但取而代之的是鞭笞。
所謂肉刑,那是割去你身體的某個零件,譬如著名的宮刑什麼的。
這樣的刑罰,會讓你殘疾,但不會要了你的命。
但鞭笞……
目前官府用刑的起步價就是五十……
更麻煩的是,在中國歷史上,直至隋文帝頒佈《開皇律》,明確規定,鞭笞五十以上,就屬於刑訊逼供。
換句話說,在楊堅以前,地方衙門想怎麼鞭打犯人就怎麼鞭打犯人。
打死了人,一句‘嫌犯受刑不過’就算了結了。
劉徹倒是有心想學一下楊堅,只是,目前情況還不允許。
因為,國家是統治階級的工具,而法律與刑罰則是國家的工具。
想要改變律法,限制刑罰,幾乎等於給國家升級、打補丁。
後世的電腦作業系統打補丁前,軟體公司還要開會研究,針對情況作出改變。
何況這麼大一個國家,這麼複雜的一個律法系統?
要是沒操作好,律法系統出現bug,豈不是要宕機了?
電腦宕機。可以重啟,大不了重灌系統。但國家的律法系統要是宕機……
像這種專業的事情,劉徹已經把這個課題丟給了‘特進元老’們去商量。這也算是這些元老政zhì家們發揮餘熱的機會了。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退出閱讀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Edge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