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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含香這樣說,陳牧心裡一動。
她故意說“牧哥哥”三個字,這明顯是在模仿小美的口氣。
陳牧覺得自己有些冒失。朋友之妻不可欺,更何況是女兒了。如果當真喜歡,應該明面說來,不應該在背後勾勾搭搭。別人可以把瘸子的女兒當妓女,但自己卻不能,因為自己是瘸子的忘年之交。自己這樣做,會傷害與瘸子之間的友誼,畢竟梁朝不是一個自由戀愛的年代。
陳牧連忙收斂笑容,站起身,恭敬道:“喝酒誤事,有些話本不應該與姑娘說的,今日咱們的談話就到這裡,明日再見。”
“叔叔……,哥哥何必結束。”
“告辭。”
少女猶有不捨,陳牧已經大踏步走了。
陳牧跑去平康坊東一巷十七號,見到小美和小環,撒給她們兩人一些錢,讓她們每人買一套衣服,另外讓小美留意一些首飾,帶回去送給張邯媳婦。另外在準備一些布料,將來留給孩子做衣服用。小美、小環連連稱是。
隨後陳牧跑去平康坊最骯髒的地方。
掌燈之後,那裡也很熱鬧,可是檔次就太低了,滿大街的庸脂俗粉和流裡流氣的街溜子,不時傳來不堪入耳的怪話,和放浪形骸的笑聲。
陳牧快步透過這裡,走進巷弄,七拐八拐,快步來到師姐“蝸居”小屋前,可他卻突然停下腳步。
“壞菜,我沒帶禮物。”
剛要轉身走,想起自己兜裡還有一個手鐲,就是桑臘公主送給自己的那對,其中一個被瘸子要走了,另外一個本打算也送給瘸子,可當時粟特騎兵突然闖過來,這件事就這樣遮過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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