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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夢昔在九零年十月份加入了縣射擊隊,成為射擊隊最小的隊員。
在此之前,沈夢昔並不知道嘉陽縣還有個射擊隊。齊有恆在酒席上,與人顯擺女兒槍法極準,百發百中。座中就有縣體委主任,半開玩笑地說:“那麼好的苗子,不如給我啊!”
之後,那個李主任還真是找上家門了,要帶著沈夢昔去試射,沈夢昔聽說可以打槍,就十分高興,自打失去了那支勃朗寧,還一直耿耿於懷。
射擊隊在南山腳下,靶場就在山根兒。
一直紅色步槍,靜靜地被固定在支架上,像一支蓄勢待發的箭,指向遠處的靶子。
那是一支56小口徑運動步槍,沈夢昔一眼就很喜歡。
“我只打過五四,沒摸過步槍啊!”沈夢昔說。
“那就打五四!”李主任示意齊有恆,“齊局長,用你的吧。”
齊有恆痛快地解下自己的手槍,交給女兒,沈夢昔利落地卸下彈夾檢查了一下,朝著靶子走去,在三十米開外站定,開啟保險,也不仔細瞄著,對著靶子連開五槍。
打完又走回來,將槍還給齊有恆。
不一會兒,報靶:49環。
“都沒發揮好!”齊有恆有些得瑟地說。
李主任高興地拍著沈夢昔的肩膀,“好樣的!”又拉她過去試射步槍。
沈夢昔還沒打過100米的靶子,李主任叫來一個教練,讓他教沈夢昔使用步槍,轉身與齊有恆互相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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