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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綾來了興趣,擺出側耳傾聽的樣子,“你說說看,怎麼個過時法?”
吳海龍轉投星光娛樂,是新任總經理賀斌的手筆。
從騰威手機的廣告開始,賀斌就十分看好吳海龍。
當得知吳海龍簽訂的並不是明星合同之後,立刻動了心思。
一番操作之後,還真把吳海龍拿下。
至於合同違約金,安然當時跟他籤的時候,考慮到吳海龍剛出道,也因為這傢伙對他很尊敬,違約金這塊並有要太多。
一千萬違約金,這對星光娛樂來說值!
吳海龍是優質偶像,而且發展前景大好,光他現在的粉絲能帶來的收益就不是一兩千萬能打的住的。
被挖過來的吳海龍,賀斌大氣的給了他二線明星的合同。
為了能體現出自己值得上這份合同,吳海龍當然要在黃綾跟前表現一下!
“首先我認為現在的娛樂圈,那些以歌曲下載量等論英雄的方式已經在慢慢成為過去時,粉絲經濟才是最大的利潤!”
“歌曲釋出後粉絲支援下載是一部分,一個兩百萬粉絲的博主,發條廣告就得幾萬,千萬粉絲的發條廣告得幾十萬上百萬……還有網站帶貨,遊戲代言……這全是粉絲經濟!”
“只要粉絲夠,其實作品好不好都沒關係,只要過的去就行,其他地方帶來的收益比這可大多的!”
聽到這,黃綾不由自主的點頭。
隨即看了他一眼。
就憑你這幅草包樣,你懂個屁的粉絲經濟,這套話的原話,安然在兩人見面的時候就跟他說過,以後娛樂圈的明星要放下身段,跟網紅爭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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