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民間械鬥,也算是一個頑疾了。唐廷建政後,皇權下鄉,械鬥少了不少,可並未根治。
說到底,主要是灌溉資源之爭。可是除了爭水,還有其他很多原因都不可忽略。
由於鄉村官吏大多是當地人,所以很多時候他們不得不向鄉民妥協,以求息事寧人,平安無事。這使得唐廷的一些政策,沒有很好的在基層落實。
李洛和崔秀寧得到特察局源源不斷上奏的一系列情報,終於得出一個結論:必須要破除民間一些落後愚昧的陋習。
鄉間暴力,很多都是這些東西引起的。
民間落後愚昧陋習,其實是地方豪紳愚弄百姓故意誘導縱容而致。所以李洛和崔秀寧發現的規律是,田地兼併越嚴重的地方,陋習越嚴重。
像裹腳、吃絕戶、冥婚、近親婚姻、瓦罐墳活葬、私刑、溺嬰、淫祀、童養媳、強制守寡、典妻、殉葬等種種陋習惡俗,有違人倫人道,與大唐教化背道而馳。
除了這些較為普遍知名的陋習,全國各地還有很多鮮為人知的特色惡俗,聞之令人髮指。
傳統華夏地區還好些,像緬州(緬甸)等新收的州,還有“人屍養魚”、“人屍藏床”、紋面、長頸等風俗,令人匪夷所思。
之前李洛和崔秀寧只針對溺嬰和裹腳下詔禁絕,效果也很好。可對於其他陋習,由於各地不盡相同,還沒有專門下詔整治。
警部尚書商銑以欽差大臣赴嶺南,除了督辦械鬥大案,還要整肅嶺南地方風俗。
Loading...
未載入完,嘗試【重新整理】or【關閉小說模式】or【關閉廣告遮蔽】。
嘗試更換【Firefox瀏覽器】or【Chrome谷歌瀏覽器】開啟多多收藏!
移動流量偶爾打不開,可以切換電信、聯通、Wifi。
收藏網址:www.peakbooks.cc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