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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二連三的變故,讓素能冷靜處事的張璉也‘混’‘亂’起來。父仇、妻恨、海盜的引‘誘’、長官的冤屈……如果只是其中一件,他也許還能從容應付,但這麼多事情接踵而至,卻讓他再也難以從容。
那日在縣衙被知縣無理怪責,是他憤懣的極點,之後他就忽然靜了下來,冷眼看著他的岳父,他的堂兄,他的族叔在那裡忙碌,忙碌著去王四那裡兜生意,忙碌著懸賞捕兇。
“可是真的找到了兇手,又怎麼樣呢?”張璉忽然發現自己身上出現了很多問題。
“兇手能讓縣衙裡的仵作說謊,甚至讓知縣偏袒,林縣令既然能偏袒一次,為什麼不能偏袒第二次?”如果那樣,為妻子報仇雪冤的希望將會十分渺茫。
其實,要報仇,要雪冤,對張璉來說有更直接、更便捷的方式,只不過在這之前他都沒打算用而已。
“我大明朝廷是有王法的地方,只要咱們把證據搜齊了,到時候一紙狀書告上去,管叫張厚德伏法!”
這是他弟弟要提刀去報仇的時候,張璉說的話,可是現在張璉也懷疑了起來,如果知縣老爺也偏袒族長,那他該怎麼辦?接受王法的裁斷,還是不接受?如果到時候不打算接受,那今日的忍耐又有什麼意義?做個男人,為什麼要這麼憋屈?
“更何況……”
更何況他張璉其實並不乾淨!
按本朝太祖定下的章程,無論官吏俸祿都極低,張璉這樣一個不入流的攢典,若只靠俸祿別說濟親友,養弟兄,就是他自己也得過極清貧的生活!所以不但張琅打過石下倉的主意,就是張璉自己也少不了借之擴大灰‘色’收入。不過他做事比張琅嚴謹得多,以往偷石下倉的庫銀、‘潮’繡,次數也不少,但每次都偷得不多。這次張琅卻籌劃著大買賣,而且為了懸賞又允諾了給東‘門’慶一批不小的貨物!這樣的舉動在張璉看來實在是太輕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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