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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拿著那封信,費了很大一番功夫避開府裡的那些眼線,最後從院牆角落的狗洞裡鑽了出去。
他知道他大哥的意思,他姐瘋了,竟然想要謀反,所以他必須幫著大哥把這事兒給攔下來。就算攔不下來,也要給他姐爭取一條活路。
順利逃出去之後,周杰害怕被人認出來,所以把身上的衣服脫下來,在城裡找到一個乞丐,拿自己的衣服跟對方交換。
那乞丐還以為自己聽錯了,再三確認他要跟自己換衣服之後,急忙興高采烈地把身上那髒臭的衣服扒下來扔給了他。
周杰有點潔癖,那衣服的味道險些沒給他燻吐。
可這時候也顧不得那些了,他把那乞丐服套在自己身上,又把自己的頭髮扯亂,抹上泥沙,臉上也蹭得髒兮兮的,這才急急忙忙走了。
他這一系列操作,把那乞丐都看傻了眼。
這年頭怎麼還有扮乞丐的?
那人別是犯了什麼事兒吧?
剛這麼想著,突然巷子裡衝進來幾個神色匆忙的大漢。
乞丐心裡咯噔一聲,心道果然被他猜中了,看了看手裡的衣服,乞丐朝那幾人喊道:“幾位爺,你們是不是在找一個少年?他是不是穿的這衣服?”
那幾人一看衣服,立刻過來詢問,“這衣服你是哪兒弄來的?”
那乞丐害怕惹禍上身,便一五一十的交代:“方才有個小夥子,十一二歲的模樣,他找到我把這衣服給了我,把我的衣服要走了。我越琢磨越不對,那小子肯定是犯了事兒,想嫁禍給我呢。對了,他朝那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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