脈脈地看著蹲在地上的王語,覺得自己的心都要化了。經過剛才的事情,他對王語,更深了一層的感情。
那隻兔子,王語養了三四天,總是兔子吃飽了他再去吃。一家人在他們大伯家吃飯,說到考大學的事情,大伯問王語:“你打算報考哪所大學,有目標了麼?”
“我不想考大學,想高中畢業了去當兵,我覺得當兵特別酷,還能鍛鍊人。我要當軍官!”
王語一腔宣誓似的熱情惹得餐桌上的人都笑了起來,王父說:“這孩子從小就有軍人情結,碰見個穿綠軍裝迷彩服的都喜歡的不得了。”
王東聽了看了看王語,王語衝著他笑了出來,那叫溫潤如玉光輝燦爛,笑的王東腦門上一突一突的。
走的時候王語把那隻野兔子帶走了,他特別喜歡那隻兔子,抱在懷裡頭,像是抱著個寵物。
第二年,王東說服了家裡人,執意去當兵,那一年的春節沒有回來。等到第三年回來的時候,王東已經蛻變成了一個標準的男人,更健壯了,也更穩重了,可問王語的第一個問題卻是:“那個兔子,還養著麼?”
王語搖搖頭:“養了半個月就死了,埋了。”
王東聽了,心裡頭有些不是滋味,可是讓他更不是滋味的是,十九歲的王語,對他已經不像前兩年的時候親密了,他們都是成年人了,說話不再像以前那麼隨便,也客氣了很多。王父說這孩子到了叛逆期,不好好學習,整天逃課泡網咖。王語的叛逆他也察覺的出來,王語不怎麼跟老家的人說話了,喜歡自己一個人在房間裡玩遊戲,人顯得比從前孤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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