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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東,胭脂齋。
歐陽晨:“諸位,要說我師父永樂郡主,那根本不是一本《樂學》能寫盡的。《樂學》是什麼?它只是精華的集合,是我所知道的,值得大家學習與思考的集合啊……”
店面前,高臺上,歐陽晨一襲錦衣,手握《樂學》,一番高談闊論,引來了下方無數百姓的叫好。
一時間,喊聲震天,驚呼連連。
臺下,百姓們高舉手中《樂學》,振臂揮舞間,猶如一片書海,讓人嘖嘖稱奇。
要知道,自從齊王惡奴被修理的事情傳開後,喬樂的聲望便瞬間攀升,而後更在新《樂學》出刊後,達到了頂峰。
以前她是個瘟神,現在她還是個瘟神。
但不同的是,她變成了一個受百姓愛戴的瘟神。
哎,不就是克塌些房子嗎?
那是郡主的錯嗎?
當然不是!
那因為那些房子修的不夠結實啊。
再說了,人郡主倒黴是克她自己,還真沒怎麼克過別人。這樣的精準倒黴,他們又沒被波及,有什麼資格抱怨?
總之一句話,瘟神不可怕,就怕瘟神能把你也給感化。
看著這一幕,歐陽晨激動啊。不是說的,抱著他胸前那一沓子銀票,他都快老淚縱橫了。
他終於,終於把郡主的名聲給洗白了……
嘿,還賺了錢,美滋滋!
不過他心裡正美呢,抬眼便瞧見遠處一道熟悉的身影,正帶著沉香等人氣勢洶洶的走來。那一瞬間,歐陽晨覺得他懷裡的錢都不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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