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乘大巴回酒店的,林暮因為戲份多走得晚,被同樣晚走的季正安順路載回去是再正常不過的事。
那幾頓夜宵也是季正安半路停車硬拉林暮去的,壓根兒沒提前約過,純粹是欺負林暮不好意思拒絕而已。林暮為了保持身材基本沒怎麼吃,每次都是乾坐著,等季正安吃完就上車回去了。
酒店上下兩層全是劇組同事,暗處裡不知藏了多少狗仔,若兩人有任何越線的交流,送到周珣面前的斷不會只有這麼幾張上下車和路邊攤的照片。
明明只要冷靜一想就能明白的。
可週珣還是氣得忍不住拍下來發給林暮,發完後悔了又撤回,像個患得患失的傻子,用這些毫不講理的話來質問林暮,只為聽他親口說一句都是假的。
幼稚得可笑。
彷彿這樣就能證明什麼一樣。
電話那邊久久沒有聲音,周珣捏著眉心等了會兒,想說算了當他沒說過,正要開口林暮卻先說話了:“周總,您誤會了,我和季正安只是普通朋友,如果您介意的話,以後我不會再坐他的車回來了。”
“我確實交往過一任男友,已經分手了,除此之外沒有被人包過,您是……第一個願意包我的人。”
“我知道周總想要什麼人都有,也自詡比不上會所裡那些第一次出來賣的雛兒乾淨,但既然我決定跟著您了,最起碼的職業道德還是有的,不會再跟其他人發生關係。”
林暮頓了頓,將喉嚨裡那股微微哽住的感覺壓下去,聲音發澀道:“我能解釋的就這麼多,也全是口說無憑,沒有證據,周總若實在不相信,自然可以隨時解除我們之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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