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挺好,就來了。
我寫小說喜歡給自己一個母題思考,但是這個故事我覺得是沒有的,就僅僅是一對愛人和愛他們的人的故事。在這個故事中,有情眾生盡情施展有情之相,執念,妄想,痴傻,無明,分別——好像都可以說是愛情。這更加讓我相信了去尋找人與信仰與愛之間的平衡是正確的事。一個只同情因緣本身的人在歷經愛恨後終於能夠聽到千大數人的虔誠、與所愛長廂廝守——到最最後,他終究會把他帶走。
我寫的時候,兩個親友經常開玩笑說“你是來傳教的吧”。因為人家都在寫愛上的那個人把“他”帶走,我正好反過來,寫了一個“我不但不想帶走,還企圖把愛的人也帶進來”的故事。不過我寫的時候確實沒有傳教的私心,這樣調侃、我這麼寫,只是在展示我認為的宗教中的美好一面。以及,“人”如何與信仰在愛之間相處。我並不想打破禁忌,想尋求的恰恰就是與信仰間的平衡,雖然我不知道到底能不能找到。
於是在連載發表期間,觀念無可避免地與一些讀者產生了衝突,這是最讓我難過的地方,你連了解都不願去了解,為什麼就認為它一定與愛有所衝突?我絕不敢說自己有多瞭解,又或許我的想法本身很有偏差,但還是希望能儘量接近那種平衡。
法門八萬四千,這是我的一種。
我寫的時候並不開心,基本上天天哭天天哭,氣自己太廢物,但凡能寫的好一點,也就能多一個人看到程顯聽和程透啦。我寫了一點點的時候,就知道不會有太多人看到,看完這個故事。於是我的想法和顯聽離開芥子廟時師尊同他講的話差不多:但凡這個故事能使你在苦海中,短暫的,真實不虛地歡喜那麼一瞬間,我便覺得自己功德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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