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兔子真不錯嘿!”
郭叔邊抱著兔子腿啃邊感慨。
郭叔姓郭,單名一個黨字,身材矮胖,面板黝黑,雖然過得艱辛,但臉上始終帶著笑意。
按他自己的說法,還能活著,那已經勝過大多數人了。
一開始李文博也絕望過。
不過郭叔說啦,只要對生活絕望,那就去城北樹林深處的亂葬崗看看。
去看看那些殘肢斷臂枯骨,還有呱呱叫的黑鴉跟眼睛冒著綠光的大黑狗。
看完之後心情就會好起來。
李文博去看了,心情果然好了很多。
跟那些死了都不知道是誰,甚至可能被野獸刨出來果腹的倒黴催比起來,他已經幸福太多了。
李文博不由透過漏風的破窗看著屋外飛簷落下的雨簾發呆。
小橋、流水、破廟,斷腸人。
別說,還真有那麼點兒藝術氣息。
雖然在這裡活著提心吊膽,但他卻比過去活的舒坦。
最起碼,他覺得自己是個人。
雖然除了郭叔跟餘叔之外的其他人並不這麼認為。
在百姓眼裡,他們是避而遠之的江湖客。
在江湖大俠眼裡,他們只是街邊的小嘍囉,連圍觀搖旗吶喊的那個程度都沒有。
沒錯,他們是江湖客。
只不過江湖上有那些大俠風光的一面,自然也有他們底層小人物掙扎著只為了活下去的一面。
“文博,愣著幹嘛?再不吃你郭大爺全吃完咯!嘿!這小黑胖子!給你侄兒留根兒腿!”
接過餘叔幫忙奪過來的兔子腿,李文博大口嚼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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