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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張字據在王德仲看過之後,也焚燒得一乾二淨。
而張元紅那邊也賠償了王家五十兩銀子,作為了結。
而她做媒婆的日子也算是到頭了,沒有誰敢找她說親,不然被賣了都不知道。
至於王紅那邊,黃紹生如言把她們送進了縣大牢。
壞人是受到懲罰了,造成的悲劇卻是已經無法挽回。
那些被賣的女孩兒大半都香消玉殞,或者是音訊全無,能回家的寥寥無幾。
聽王德仲他們聽回來的訊息說,王紅那個小兒子因為受不了村民們和受害者家屬們的唾罵發洩,帶著他那小侄子,不知道去了哪裡。
“那小孩兒也是可憐,身體不好,父母也下了獄,也不知道能不能平安長大。”王德仲回來後止不住嘆氣。
幾個大人心裡也有些感傷,都說過不及幼,可真要擱在自己身上,誰也做不到。
至於那些想掙那五十兩銀子的人,自然是打哪兒來滾回哪兒去。
就像那管家所說,人家沒底牌,敢一個人闖進黃府嗎!
這一次,十里八鄉都知道,王家村那個王苗苗,兇惡彪悍,十個大漢都打不過她!
而且,還傳出了這麼一句話:娶妻莫娶王苗苗,生女當如王苗苗!
沒辦法,人家能帶來福氣啊!
你看王紅,賣別人都沒事,賣到王苗苗頭上就落了馬!
王東媳婦跟張良芬談起時,張良芬都不知道是該愁還是該樂。
還真是……造孽啊!
同年五月,戰亂再起,遠鄉鎮上再次陷入蕭條之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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