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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在大慶朝,不,應該說這個位面,都是屬於稀有產物。
常見的只有梨,李,杏,柿子,棗,桑椹,枇杷,還有野生的野葡萄,八月瓜,山楂,梅子這些。
看著挺多品種對吧。
其實很多都沒進化出來,能吃得下去的沒幾樣。
你能想象梨的皮有一毫米厚的嗎,果肉也很硬,跟甘蔗一樣費牙。
山楂和枇杷也就大拇指大小,果肉酸澀。
好吃點的也就棗子,杏子,和桑椹這些了。
野葡萄,八月瓜這些就得碰運氣。
吳慶輝敢一個番茄賣五文,那也是情理之中。
放在京城那地兒,一兩一個都有人搶著買!
所以像草莓這種無論外觀還是味道都絕讚的水果,王福順就覺得,吃一口,那就是在吃錢,這都是錢的味道啊!
他問王苗苗,就是想知道,他吃這麼一個,吃了多少錢。
王苗苗掃了眼光屏上的價格,道:“一百文一平,結了有8斤。”
“一平?是多少?”
“就……三尺見方,吧!”
這麼說王福順就懂了:“那還是挺便宜的。”三尺見方就能得8斤,如果賣的話,可以賣好幾兩銀子了吧!
王福順不心疼了,把手裡剩下半截草莓放入口中,嗯,好吃!
“爺爺,你們在吃什麼?”王明圓也不知道從哪裡冒出來,扒拉著王福順的腿,眼也不眨的盯著王苗苗手上的籃子,那表情,垂涎欲滴。
緊跟著,王明圓王明泰幾個也跟著過來了,都看著那籃子草莓,但都沒敢上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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