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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採菊是張良芬從小玩到大的朋友,嫁給了一個做小生意的小販。
去年給王德仲治傷,找周採菊借了三兩銀子,陸陸續續已經還了一兩半。
張良芬這樣決定,王德仲自然是同意的。
另外,張良芬又撥了兩百文出來,遞給王德仲。
王德仲疑惑:“我用不著錢,還是你收著吧。”
張良芬瞪他:“誰給你用啦,是苗苗,她肯定還會找你要錢,你不拿著,你拿什麼給呀?”
“哦,哦。”王德仲憨憨的笑著,把錢接過。
張良芬這才把剩下的錢收起來,放在一個不起眼的小木盒子裡,往靠裡的床腳一個掏空的地方,塞進去,就像是抽屜一樣,不認真找,還真發現不了。
而旁邊屋的王苗苗,也確實是又需要錢了。
這天天不是韭菜就是野菜,王苗苗是受不了了。
就把還有的空心菜給種下了。
這不,又需要開通一個儲物包裹,和一次外拿權嗎!
儲物包裹要四十文,外拿權五文。
王苗苗少有的發了愁。
按這消費水平,今天掙的錢很快就會不夠用。
事實證明,確實不夠用。
在她拿到四十五文後,並提出買豬肉的要求時。
王德仲語重心長:“苗,不是昨天才吃過肉嗎?”
“不能天天吃嗎?”王苗苗不解:“還有錢啊!”
話說她都已經從每頓有肉的標準降到了每天有肉了,還不行嗎?
王德仲語塞,欠錢的事兒並沒有告知家裡幾個孩子,怕他們負擔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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