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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夥人的目標是居民區內放置在樓棟前面的電動摩托車!他們隔著小區的圍欄往小區裡面看著,眼睛除了看電動摩托車,就是看小區內的道路和監控的情況。很顯然,這是夥竊賊,正準備著對電動摩托車下手呢。而且哈吉發現這夥人身上都帶著沉重的傢伙,估計是斷線鉗之類的工具,看起來這夥人還挺專業的,應該是慣犯了。
哈吉安靜的躲在灌木叢裡,夜色很好的掩蓋了他的形跡。哪怕有人靠近了看,也只能發現他一眨一眨的眼睛。離得稍遠一點的話,恐怕就連他的眼睛也都看不見的。
雖然隱藏得非常好,但哈吉卻很糾結。遇上這事兒,管不管呢?
管吧,萬一和這夥人衝突起來,咬傷了人,恐怕又要被那些敏感的人叫囂不能留下咬過人的狗了。到頭來弄個無害化處理,那可就太不值了。不是有過明確的例子嗎?兩個竊賊跑到人家家裡去行竊,結果被看家的狼犬給發現了。狼犬直接發動攻擊,結果一個倒黴的傢伙被狼犬咬得太重,警方趕到以後已經死了。
可最後的處理結果呢?咬人的兩條狼犬全部安樂死。理由是嘗過人血的狼犬很危險,因為它們已經對人類失去了敬畏之心,隨時可能是再次傷人。
這叫什麼邏輯?!咬過了人就有可能再傷人,那搶劫過的人是不是會再次搶劫呢?可那麼多犯過案的人再出來犯案,也沒見著第一次犯案之後就直接槍斃的啊?同理,那要是警犬軍犬呢?如果它們在執行任務的時候咬傷了壞人,是不是也要被安樂死呢?沒道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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