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
這一年我去了好多地方。
威尼斯,冰島,挪威,玻利維亞.....
太多了。
我淺薄的記憶根本無法都記住。
這一年來記憶力越來越差,每天都記不得頭一天都做了什麼,明天應該做什麼。
我覺得這是一種警告。
但我無所謂了。
最後一站去了雲南。
從大理沿滇藏公路開往香格里拉的三百一十五公里路途,我車子熄了火。
等待救援的那三個小時裡,我躺在車頂抽了一盒半的煙。
我以為只要我走起來,動起來,也許就能少想他一會兒。
可並沒有。
我拳頭大小的心臟告訴我,我還是活著的,有血有肉,有感知力。只要我不死,我就忘不了他。
近幾年我的肺部狀況不太好。
它和我的精神一樣瀕臨崩潰。
可是我借不了煙,忘不了他。
我總是到一個地方恰好就能避過那個地方的災難。
真操蛋。
生活越操蛋無聊,天氣就他媽越好。
我受不了。
他曾告訴我一句話:不要帶著情緒去看日落。
我當時還罵他瞎文藝。
現在我是明白他的意思了。
他希望我能珍惜時間,珍惜每一刻每一秒。
但沒了他,連清晨的日光都不暖和了。
他是英雄。
我應當為他驕傲的。
被他救出的那個小女孩兒我去看過她一次,很可愛,很聽話。
呵。
骯髒的我的內心竟然希望以她的命換回我的小孩兒。
每一個人的生命都是獨一無二的,都有他存在的意義。
我知道我並不能剝奪他救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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