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乾坤摟著兩個小的,一把眼刀就扔了過去。
對面開車的人心中一凜,立刻收回探看的目光,加快速度超車而去。
中午隨便吃了點乾糧,臨近傍晚,陶顓就開始找地方休息。晚上趕路太危險,而且容易迷路。
“兔子!爸爸,有兔兔!”老大指著車外叫。
“我去抓,你們等著。”任乾坤大概坐車坐得無聊了,自告奮勇去抓小兔紙。
這隻沒有變異的普通兔子倒了大黴,被三個崽崽折騰來折騰去,不到一個小時就奄奄一息,最後被蒙頂提著給爸爸說:“爸爸,晚上就吃它吧~”
另外兩小隻也絲毫沒有同情心地喊:“吃兔兔!吃肉肉~”
三個崽兒最喜歡吃肉了。
陶顓晚上就和孩子們以及任老大一起吃了烤兔子肉配奶香小饅頭。
任老大吃這一點不管飽,陶顓只好又拿了之前打死的獵物出來烤著吃。
這也就是這附近比較安全,否則在荒野做這麼香的食物就是找死。
任乾坤看著窩在自己懷裡抓著一塊肉慢慢啃咬的毛尖,心裡感覺怪怪的。他一邊努力說服自己都是李徵說的話影響了他,一邊又忍不住想毛尖確實是三個孩子中最喜歡親近他的,而他在抱著毛尖甚至親手喂他時,也從沒有生出煩躁或不耐煩的感覺,相反覺得小傢伙可愛得不要不要~
但他也很確定,他絕不認識一個叫李芸的女人。推算時間,三年前李芸懷上毛尖的時候,他還在大學洲,他根本不可能和李芸接觸到。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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