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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一天,新的生活。
在八點時候,林盼就過來敲門了,因為她今天要和陳修一起去飯店上班,從今天開始,她也是百家名菜這個家庭的一員了。
不過,陳修並沒有讓她去當什麼服務員,畢竟服務員可是很累的,而是讓她在前臺當收銀員。
飯店的生意並不景氣。
一直到中午十分,在飯店之外突然停了一輛灰色的麵包車。
車上下來了一群人。
為首的,穿著一件黑色的背心,光著膀子,的金髮男人,只見那光膀子之上還有紋身,那是一條巨大的毒蛇紋身。
帶頭的大哥,那可不是別人,正是這塊地方地下數一數二的人物,金毛苟,外號金毛犬。
或者蝰蛇。
而跟在他身邊的,也都是光頭。
他們頭上都紋著青蛇。
那都是他的兄弟,足足有八個人,都是和他一起從坑裡爬出來的。
“大哥,嫂子就為了這個破飯店,就讓大哥你親自出馬?”
一個光頭,取下掛在眼睛的墨鏡,看了一眼這個不起眼的飯店,他一臉十分不屑的說到。
“這飯店不一般!”
金毛苟甩了甩膀子,他繼續說道:
“我打聽過了,前兩晚可是有兩個大人物來這裡吃飯呢!”
“兩個大人物?”
有人又不屑了:“這小縣城裡的幾個大人物,不都站三爺這邊兒了嗎?還有什麼大人物?”
三爺,那可是一個真正的大人物。
金毛苟見了他,都得恭敬的叫一聲三爺,而且沒了三爺,他金毛苟可就什麼都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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