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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列傳》:留三日,趙高詐詔衛士,令士皆素服持兵內鄉,入告二世曰“山東群盜兵大至”二世上觀而見之,恐懼,高既因劫令自殺。引璽而佩之,左右百官莫從。上殿,殿欲壞者三。高自知天弗與,群臣弗許,乃召始皇弟,授之璽。
夷李斯三族後,趙高指鹿為馬獨攬大權。事情發展到這裡,最多也還是“閹人奸佞”程度,不足以特別留意。即便是殺了秦二世,也不過是“弒主”。問題出在趙高殺了秦二世之後的做法“引璽而佩之”,這就特別讓人大吃一驚了。
引璽而佩之什麼意思?就是把傳國玉璽戴在身上,自己要當皇帝。
雖然在“天弗與,群臣弗許”的情況下沒能當成皇帝,但至少他有這個想法並進行了嘗試。
那麼問題就來了:趙高這個非分之想,是隨著權勢的日益增加而興出的,還是預謀良久?
李淳豐再三分析,認為答案是後者。
按常理來看,趙高不過只是一個太監而已,怎麼可能有這麼大的想法?這就要從他的生平和當時的情況來看分析了。
趙高,原本是貴族之後。其母在秦國服刑,故兄弟數人皆生隱宮。趙高為內官廝役,因精明強幹,通曉獄法,秦始皇任命他當中車府令。
《史記》中並未詳細說明,但有些傳聞中提及趙高原是趙國宗族遠支。如果這樣的話,其密謀害死秦始皇以圖“復國”之舉就更加合情合理了。《陔餘叢考》卷四十一《趙高志在復仇》條雲:“高本趙諸公子,痛其國為秦所滅,誓欲報仇……卒至殺秦子孫而亡其天下。則高以勾踐事吳之心,為張良報韓之舉,此又世論所及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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