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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都子真的很想打死這個老不死的。死爸爸就往我身上塞,輪到娶王小姐了就是你的事了,還有沒有天理?對了,這不是在討論應該誰對誰恭敬的事嗎?丫的扯到娶王小姐幹什麼?
看著徒弟疑惑的目光,孟子微微搖了搖頭,表示自己也不是很清楚。
告子尾巴倒是翹起來了:“那如果王小姐,也就是我的新娘子的轎子,迎面遇到了當官的轎子,應該是誰讓誰呢?”
孟子毫不遲疑地回答:“首先有一個問題我必須先說清楚,王小姐不可能是你老婆。打比方也不可能是。關於你問的這個問題,答案毫無疑問就是應該縣官讓新娘子。”
告子拉長聲調說道:“願聞其詳。”
孟子解釋說,所謂人倫,首先是先有人。如果人都沒有,也就不存在人倫了。《易經》上說得很清楚,人倫造端於夫婦。婚嫁迎親是男女成為夫婦的開始,是最應該恭敬的。因此官員給新娘子讓道沒問題。
告子長長地“哦”了一聲之後說:“那我問你,如果一條路上,東邊來了個新娘子,西邊來了個死者,那麼誰給誰讓道?”
孟子不屑地“嚯”了一聲,心裡想的是:小樣,這就想把哥們套進去啊?不是我說,你屁股一撅我就知道你拉的是稀的還是乾的,老子早就準備好了!
“這個問題很簡單啊。”孟子不疾不徐地說道:“一個是走的,一個是來的,兩個都一樣大。遇到這種情況,誰也不需要讓誰,雙方都讓一半在路兩邊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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