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這裡有點遠,現在可能已經關門了。”
“那這兩瓶茅臺酒,你花了多少錢買的?”我笑著問了句,順手摸出一支香菸點燃。
“兩千多。”
“兩千多是多少?有收據或者發票嗎?”我笑眯眯的看著他,我知道他一定拿不出來。
“老闆你什麼意思?你要不想賠我,那我們就報警處理。”
“不用那麼麻煩,兩千多是吧?我給你三千。”
我不會因為這幾千塊錢和他周旋,更不會和他浪費時間,一提到報警,誰有功夫跟他耗這個?
混江湖的人都忌諱這個,所以能私了就私了,反正也不是多大的事。
哪怕我明知道他是碰瓷訛我,可是也無所謂。
我開一百多萬的車,如果換成是我碰瓷的話,我也會找這樣的車下手。
碰瓷不找豪車,難道要去碰瓷普通的小車嗎?沒油水啊!
我從車裡拿出來的三千塊給他,他的眼睛瞪得老大,他看到了車裡還有一大堆現金。
今天我帶了三十萬現金,剛才在茶樓賭場用掉了十萬,車裡還剩二十萬。
看他這個眼神我就知道,他肯定是覺得找我要少了,可是現在後悔也晚了。
他自己說的,兩瓶酒兩千多塊錢,我給他三千塊,他最多也就賺這個錢了。
“數數,夠不夠啊。”
“夠了,夠了!”
看他數錢時候的樣子,一直都在憋著笑意,估計是以為碰上冤大頭了。
“對了,明天是農曆幾號?”
“我不知道。”
“明天不是你爸的生日嗎?這都能忘?不過虧你有這個孝心,還知道買茅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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