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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軍旗,系明治三年(1870年)以“太政官佈告”的最高法令形式釋出定製,稱作“陸軍御國旗”。它是從日本國旗——太陽旗演化出來的,有16道血紅的光芒線,又被稱為“旭日旗”。
陸軍軍旗三個邊飾有紫色流蘇,木製烤漆旗杆頂部,有一個三面體的鍍金大旗冠,三面均為日本天皇家族的16瓣菊花紋浮雕族徽圖案。
據服部卓四郎《大東亞戰爭全史》:“自1874年1月23日,日本明治天皇對近衛步兵第1、第2聯隊親授軍旗為肇始,此後凡日軍新編成之步兵及騎兵聯隊,必由天皇親授軍旗,以為部隊團結之核心,將士對軍旗之精神,舉世無比。”
正因如此,在正史上第二次世界大戰中,盟軍部隊都渴望繳獲到日本軍旗,但是都未能如願。
深知茲事體大的慄田少尉,懷抱軍旗,在一小隊護旗兵的護衛下緊跟著大隊往前衝。死亡,已不在話下,自從擔任光榮的護旗中隊長之後,他的一顆心已經全部在這面軍旗上:時刻注意保持乾淨,愛惜它遠勝自己的生命。
也就在手捧軍旗時,他才感覺到自己的價值和尊嚴,任何時候,他都會毫不猶豫地保護它。
於鄭聲奇怪地看著渾不畏死的日軍,有些慨嘆。日軍的忠勇與對命令的服從是相當給力的,值得學習;但是這種風格有時候又顯得特別愚蠢:當生的希望沒有時,人民軍也能視死如歸,但是沒有意義的去死,這不是值得稱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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