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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知道元元的身份,孫子艾可能還會邪惡一下,但現在知道了,他內心深處只有恐懼,儘量疏遠還來不及怎麼可能再繼續往一起湊。
畢竟古話有云:伴君如伴虎。
“要不咱們去喝酒吧?我還沒去過酒吧呢。”孫子艾急忙岔開話題。
“這個有創意,喝醉了之後….”元元壞笑著,拉起小蝶就走。
孫子艾長舒了一口氣,今天的危機,如果把這倆姑娘喝斷片,自己就可以溜之大吉了。
很快,他們就來到了一家名為混元的酒吧。就看名字就能猜到,這是元元的產業。
一進門,所有員工立刻立正行禮問好。元元輕輕擺手道:“今天我帶朋友來玩,別把我當老闆!”
聞訊跑來的酒吧經理一頭冷汗,急忙引路準備帶孫子艾一行人進包房。
“不用,就在大廳,我要體驗一下生活!”
“三位,想要來什麼?”調酒師熱情的招呼道。
”我要二十杯拉莫斯金菲士!”可元元一句若無其事的回答讓調酒師直接欲哭無淚。
這種拉莫斯金菲士因為需要拉出超高的細膩泡沫,加了雞蛋之後每杯需要狂搖十五分鐘,二十杯,不休息的話需要狂搖五個小時!
但因為是老闆,也只能捨命陪君子,畢竟元元之前要這種酒都是付五倍價格的!
在嬉笑間,五個小時很快就過去了,調酒師搖完最後一杯的時候,身體已經開始發抖,甚至有些翻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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