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彭嚮明就知道,經紀人是真的很有用的。
而且越專業越好。
胖哥孔泉為了表示誠意,在雙方談妥之後就表示,可以先不籤經紀約,讓他直接以經紀人的身份先去談,如果彭嚮明對他的談判能力,以及談下來的最終結果滿意,那雙方的經紀合約再籤也不遲。
於是,事先電話約好了第二天上午九點半開始談,彭嚮明他們九點一刻就趕到了地方,大家很快見了面,大鐘影視傳媒這邊的執行製片劉星語,把兩個人帶到了一間小會議室裡,並且隨後就拿出了預備好了的合同。
一共四份,分別是彭嚮明擔任《三國》劇組音樂副總監的工作合同,和《滾滾長江東逝水》、《歷史的天空》和《這一拜》三首歌的授權買斷合同。
孔泉很認真地看過一遍之後,兩人就開始了逐條的討論。
是真的逐字、逐句、逐條的討論。
連一個詞條、一個定義都要爭。
比如,原合同上約定,某首作品授權給某某公司使用,這一點直接被孔泉駁斥,要求修改為給《三國》這部電視劇使用,而且要精確到電視劇編號。
劉星語大為光火。
於是孔泉開始據理力爭。
彭嚮明坐在牆角的位置上,目睹兩人你來我往的唇槍舌劍,最開始不怎麼聽得懂,他實在是沒有相關的經驗,但他並不厭煩這個,反倒很耐心地旁聽。
慢慢的,隨著兩人的爭辯,他就逐漸鬧明白了——按照原合同的規定,作品直接給了公司,人家想怎麼用怎麼用,而如果按照孔泉的要求修改之後,這個使用範圍就被一下子壓縮到了《三國》這部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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