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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菲菲想讓齊思娜去港島上班,如果能行,港島的工資是這裡的好幾倍,相當於七八倍,在港島一個月的工資相當於內地一年的工資,同樣的工種,同樣的工作內容,做的時間是相同的,區別就是收入的不同。
這個自私的想法,被劉小姐否決,從此,馮菲菲絕對不讓除了齊思娜以外的任何人去港島,當然,她自己,還有劉小姐不在此限。她們可以自由出入,沒有任何限制。
受到限制的就是尹賢仁和季柯南,還有其他人,包括會計石小英。
這個十分絕情。還是信任親戚。
劉小姐很清楚,將來一定會離開江城,整個專案都將化為烏有,只留下一些紀念碑,可以證明基金會的人來過並做了一些好事,留下一些痕跡,證明這裡曾經發生過的事情。
也有可能紀念碑不存在,被人拉回去墊了院子,或者成為小河溝渠的過橋石,被人畜踩踏來踩踏去。
“我知道我的想法自私,只是想給齊思娜一個未來,哪怕不光明,也值得去拼。因為她爸她媽老實人,沒有誰幫忙,只有我才能幫他們。”馮菲菲說。
“我知道了。你大概不知道,你這樣明顯地包庇齊思娜,將來成為你的敵人的把柄,你怎麼辦?”劉小姐說,“我倒無所謂,到時候了不起就打回老家去,你怎麼辦?”
“不用管。我會沒事的。再說,我的敵人都被我打敗了,還要誰呢?”馮菲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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