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海上,有用的從來都是叢林法則,強者做什麼都對,弱者做什麼都要看強者的臉色決定對錯。原因是沒有幾個國家有實力和錢,為了一點小事來一次艦隊遠征,在世界發展到一定程度之前,大海里會一直藏著無數的齷蹉。
馬蒂港的海事官突發奇想,要把抓住海盜的人也當做海盜,一起抓起來當做功績,其實也不是太新鮮的事。無論馬蒂港建設的有多好,這裡都處在大洋中心,資源往往比人命更重要。
想一想很正常,如果能不付出代價就抓到額外的大師級“海盜”,他們也許真的會行動。
客船船長維護“自身財產”的心思,與沈文劍等人的實力,把某些事情消滅在想法階段,最後的結果還是皆大歡喜的嘛。
海事處最後決定走正規程式,進行海盜及戰利品交割。
禿鷲海盜團被抓捕的人裡,有懸賞在身的僅有5人,共計5200金幣,大師級的頭領一個人就佔掉七成。
但這些懸賞不是同一地區發出的,如果要在馬蒂港領錢,馬蒂港要收取25%的俘虜轉移費,也就是手續費。
這一項,沈文劍旅行團和客船方,分別獲得1950金幣。
其他海盜的處理辦法就多了。
按照每人頭5金幣的水手介紹費,直接把人轉交給港口方,是最快的,不過沈文劍並願意便宜那些身上被怨氣糾纏的傢伙。
另外就是販做奴隸與勞改。
販做奴隸這件事沈文劍等人沒資格,按規矩只有專門的奴隸商人才能碰該領域,主要是為了規避各地教會的禁令。所以只能轉給剛好在島上有聯絡人的奴隸商人團隊,總之落他們手上這輩子別想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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