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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會兒,福晉聽見訊息,匆匆的也趕過來了。
這時候早就有人認出了那小婢女,是李側福晉正院裡的人,名字叫做梅兒的,因為是低等的粗使丫頭,平時也不怎麼惹人注意。
誰也沒想到,好好的除夕之夜,這小婢女居然死在了這裡。
仔細查驗看過之後,便有人過來稟報——說梅兒乃是被人溺死,然後才被拖到了這裡建材油布之下。
而且死了沒多久。
侍衛們一邊說著,一邊心裡便暗自想著:若是兇手殺了人,按照常理,第一步應當是趕緊毀屍滅跡。
哪有還特地把屍體拖到建材的油布之下的道理呢?
就不怕一路上被人撞見麼?
更何況這建材堆在光天化日之下,極其容易被人發現,後面工匠們回來了,也是要繼續修築院子的。
怎麼可能不發現?
遲早都要發現!
而且建材堆的不遠處就是一處深坑,是這幾日便要填埋造景的。
所以,這就只有一種解釋才說得通了——兇手剛剛殺了人,又怕池塘小,便是沉石浮屍也未必管用,只怕會有暴露的一天。
兇手才想到把屍體運到寧側福晉正在築建的大院子附近,利用建築產生的填埋深坑,將屍體推進去,再做掩蓋。
院子裡正在興土木,匠人們回來之後,還會將砂石一層一層的往上累加。
新院子再壓在上面,層層疊疊。
這冤魂便永無重見天日之日了。
但是兇手大概是太慌張,還沒來得將屍體拖到深坑之旁,就已經被回府的主子們衝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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