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明解釋道:“按說,槍是刺客的最好武器,可他們卻舍長取短,而用了更適合貼身肉搏的近身格鬥利器。這就說明,他們要殺的人,還沒有確定好,或是在殺人後,要從目標身上割走什麼零件。但我估計,應該是前者。你注意看一下,等一刻兒他們可能會拿出手機,來佯裝拍風景的樣子。”
賞金獵人平臺上的規矩,就是賞金獵人殺了目標後,要割走他身上某個東西,比如有特徵耳朵之類的,來表明目標人已經死亡。
威生治倆人來雙龍妄圖暗殺蕭若水時,在東北邊郊區養雞場那條路上,就曾有過最好的開槍機會,不過他們卻錯過了,就是因為沒得辦法保證,殺人後能割走證物。
龍玲兒立馬曉得了:“你是說,他們佯裝拍照時,要拍下目標人的臉,傳送給某人,先把身份確定了,再動手?”
“就是這樣。”
“你怎麼會曉得這些?”
“因為……我也算是個賞金獵人了吧。”
事到如今,姜文明不準備再對龍玲兒隱瞞自己有多牛皮了。
他怕龍玲兒對他真有意思,那就叼得了。
但只要他說出自己的刺客身份,龍玲兒就不會對他‘想日非非’了。
理由顯而易見,刺客代表著邪暴,警員代表著正義,正邪自古不兩立,好像是個幹部謎的龍玲兒,當然不可能跟一個刺客發生點什麼。
龍玲兒卻說:“放屁。你要是刺客,我就是王母娘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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