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明仍然沒碰到任何人,不曉得哪邊是東西南北,只好沿著一條小溪,朝前走,希望能走出樹林,再作計較。
捧起小溪水喝了幾口,姜文明就勢坐在了地上,解下背上的狼肉,開始吃飯,吃飽喝足後,務必要好好睡一覺了,老這樣堅持,鐵打的人也吃不消。
打火機早就沒得了,他也沒得心情鑽木生火了,這幾天一直過著原始人的生活,就是生啃狼肉,還不要說,這東西的肉吃一口就抗餓,難怪被列為保護動物……就是沒得愛麗莎的奶汁好喝。
莫名其妙的,想到了女人那兩個綠色環保的食品庫,又聯想到了蕭若水身上,這讓他覺得自己的思想,非常的骯髒,很想抽自己一嘴巴,卻又認為那樣是在消耗體力。
噠!
就在姜文明用勁嚼著狼肉,有兩個綠色環保的食品庫,在眼前晃來蕩去讓他想日非非時,陡然有刺耳的槍聲,從小溪上游不遠處響起,篤定是本能的反應,他立馬抱著狼肉,一個翻滾藏在了灌木叢中。
在沒弄清楚什麼情況之前,他傻了才會跑過去看個究竟。
但一聲槍響後,又沒得聲音了,就好像從來沒響過一樣。
這絕逼不是幻覺,姜文明能確定,甚至他能聽得出那聲槍響,是普通槍阿卡-47發外來的,這也就說明打槍的人,應是蘭奇隊的人。
摩西歌軍方用的槍,是艾弗埃克斯-05式新型步槍,姜文明假裝士兵押運帕特麗夏時,就曾配置過這樣一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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