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是她的母親生下的唯一一個孩子,父親是誰根本就不知道。
後來因為太后不知道她的存在,還以為是哪個丫鬟生得孩子,直接就吩咐把人丟出了皇宮,尚在襁褓裡的原主命大,僥倖被路過的書生抱了回去,從此當成親生女兒一樣看待。
書生進京趕考,一路上考中了探花,大公主已經死了,二公主正在嫁人的年紀,所以太后直接就下旨想要讓書生娶二公主為妻,但是書生以已有意中人為由拒絕了太后的提議。
太后認為他不識好歹,直接就把他趕回了家鄉當了個小小的縣令。
但是在當時那個情況下,縣令已經是一個不小的官了,回到家裡的書生給意中人說明了原主的事情,她表示並不介意,願意和書生一起養育這個孩子,外人都說女人太過荒唐,竟然沒有成親就已經將孩子生了下來,但是女人並沒有為自己辯解,而是將原主當作自己的親生女兒一樣看待。
只是後來的一場土匪洗劫村莊的災難,讓原主的父母雙雙喪生,只留下原主一人孤苦伶仃,帶著母親死前給她的一塊玉佩,去投奔母親的孃家人。
可沒想到孃家人嫌棄原主是未婚先孕生出來的孩子,是不吉利的,也是不詳的,都不願意承認,後來看她腿腳還算利索,至少也是自己的女兒生出來的,老太太這才願意留下她,但也只是身為一個僕人的身份。
原主的母親孃家有幾塊地,過得也還算可以,現在已經住上了新的房子,就把原主丟去了以前的破茅草屋裡,連帶著她父親的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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