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手桃木劍,直接刺穿了女鬼肚子,當場將其釘在了地。
“兒媳婦!”那老鬼猛的轉頭,忽然對著我們這邊喊了一聲,隨即奮不顧身的衝了過來。
楊雪見那老鬼突然衝了過來,直接迎了去,準備抵擋。
同時背對著我開口道:“丁凡,別手下留情。擊鬼門,殺了女鬼,要不然拖累的是我們,死的也是我們!”
我這一劍下去,並非要害,女鬼也不會立刻死。
因為這個位置對沒有實質身體的鬼魂來說,並非致命,只會讓他們受創,流逝一些陰煞之力。
唯有胸口和額頭兩個位置,才是鬼魂們的死穴。
之所以我沒有選著這兩個死穴,直接殺死女鬼。
主要是想留她一命,想等一會用符咒或者其它什麼辦法,除了這女鬼體內的煞氣,送他們去投胎。
因為在我看來,這幾隻鬼並非必死不可。
他們殺過人,這一點沒錯。
算我們殺了她們,也不會背因果。
但是我不想那麼做,因為他們的死很無辜。
生前遭受了很不公平的待遇,死後化作厲鬼才會危害一方,這才見到誰都叫“開發商”!
如果我留她們一命,送他們下去。
在下面,他們會因為殺過人,下十八層地獄受盡折磨和苦難,或許要很多很多年才能刑滿釋放。
但是,那總魂飛魄散強吧?我是這麼認為的。
要知道鬼魂死了,那真的沒了,魂飛魄散可是永遠都不會出現的。
螻蟻尚且貪生,何況是一隻人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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