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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炒家的收割工作,足足持續了一個多月才算完成。
這一個多月,也是李素回成都後最繁忙的一段日子。
除了他自己以外,荀攸、諸葛瑾、劉巴、楊洪,王連等人,統統加入到了清算工作中來,每人負責一個郡的具體稽核工作,李素自己則是抓總全域性。
嚴格來說,按照楊洪之前臥底誘敵下的套,李素應該等明年再徹底收網——因為“借糧賣空”這種商業炒作行徑,所約定的借期,理論上能長達半年。這個時代的民間高利貸,都是每年過冬或者青黃不接的時候借糧,半年要給三成的利息,然後來年秋收收了糧食再還。
所以李素的強制執行其實有些早了,但也不算太虧心。因為留足賬期的話,他還能多收三成利息,而他現在幾乎沒有收利息,或者只收了一成,不算欺壓那些大戶,只是“提前催貸,並免除利息”。
就算留到明年,這些炒作失敗的人也是還不起錢的,最後還是得賣抵押物還錢。漢朝又沒有民商法,他手上有刀子,道理又大致說得過去,就沒人反抗。
不管怎麼說,李素的改革要比歷史上試圖“直接瓜分蜀地大戶田產分賞將士”或者“直百錢”要好多了,他完全是按規矩辦事,大家也有信用。
而李素之所以那麼急,寧可少賺一點也要先確保落袋為安,也是為了益州各郡的穩定。畢竟要是把所有參與的地主老財土豪劣紳都逼急了,抱團搞事情,威力也是不小的。如果全部武力解決吃相也太難看,以後的長期治理會被牴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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