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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素看完了趙雲這兒最緊要的情報之後,忍不住繼續往下讀,把那些略有線索價值的東西,也事無鉅細看了一遍,不覺天色已晚。
還是鄧芝幫他秉燭,李素才被燭光所驚醒,收回了思緒。
“我竟看了一整天麼,不必再添蠟了,我看到點完這根蠟燭就好,讓人傳晚膳吧。吃完之後,點油燈就行。”李素合上手頭的卷宗吩咐。
飯食很快就傳來了,依然有鱘魚和豚魚,只不過魚是中午殺的,晚上這頓就做成了炙烤,免得不新鮮。
吃飯的同時,鄧芝點了兩盞油燈,加足了燈油,確保蠟燭燒完後,油燈還能點一晚上。
趙雲是很簡樸的,因為夜裡讀書的需求很少,平時用的都是油燈。這兩天是為了招待李素,作為高階文官需要保護目力,才備足了蠟燭。
華夏人用蠟燭,最早是戰國末期,只有楚國貴族用,連秦始皇用的都是油燈為主。到了西漢初期,隨著陸賈說趙佗,蠟燭才作為南越王給劉邦的貢品。(《西京雜記》記載是:趙佗向劉邦臣服的那一次,進貢蜜蠟五石,成品蜜燭二百根。劉邦自己留下一部分,給開國列侯每人賞兩根)
經過兩漢三百多年裡漸漸普及,至今還是比較貴的,也就荊南和交州出產,長沙郡算是產地之一(蠟燭的產地往往也是蜂蜜的產地)。
所以後來西晉初年,王愷石崇鬥富時,才有王愷家用飴糖水洗鍋、石崇就要用蠟燭當柴燒來壓過對方。直到那時,蠟燭都是貧窮官員捨不得點的奢侈品。石崇當過荊州刺史,他很容易就想到就荊州特產的奢侈品炫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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