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晚上,太陽下山了,丟丟也終於可以從瓷瓶裡出來了。為了保護他不被刺眼的路燈、霓虹燈傷到,我讓他就躲在我懷裡,需要他確認地點的時候才喊他伸出頭來看一眼。
“是在這裡嗎?”我站在一個小區門口問丟丟。
丟丟看了看那個小區門口,卻搖了搖頭,很肯定地道:“不是。”
我又往前騎了一個街區,找到另外一個小區,然後再問他:“是這裡嗎?”
這回丟丟就有些猶豫了,看了又看,道:“有點像......”
我轉過身去,指著一百米外的省電視臺大樓再問:“你再看一看那棟大樓的位置,跟你記憶中的一樣嗎?”
丟丟看向那棟大樓的方向,又搖頭道:“不是了,中間沒有這棟樓擋著。”
我明白他說的意思,有可能是角度不對。這也給我提供了一個快速排除的方法,我只要先繞著電視臺大樓騎一圈,問問丟丟從哪個角度看過去,會比較符合他記憶中的大樓景象,然後我再沿著那個角度的輻射方向往外圍去找。
可一圈都轉完了,丟丟卻說沒有任何一個角度是符合他的記憶的。我不禁有些沮喪,這就證明了丟丟的家並不在省電視臺附近,只是這棟大樓的形狀有些相似而已。於是,我自己找到的第一條線索就這麼斷了,只能下次再到別的地方去找找了。這種事情,真的是急不來的。
正找著呢,我的手機突然就響了。我掏出來一看,是小鬍子。這傢伙,都已經超過一個禮拜沒有給我打電話了!我都懷疑是不是因為上次沒把丟丟交給他,他就炒了我的魷魚。雖然我也算不上他的正式員工,但連這份兼職也沒了,我又得面臨經濟困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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