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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自己看了,都感覺自個是個狠角色。
眉頭微皺,讓眼神聚光。
眼中寒光一閃,效果馬上就出來了,這樣子出門,應該沒人敢惹。
那把剪刀,自然也是買了一把,裝在一個精美的盒子裡,揣在大衣的上口袋裡。
竟然不感覺彆扭,反倒沉甸甸的,讓自己有種莫名的安全感。
真要有危險,還能防身呢,瞬間感覺,連膽氣都足了。
感覺這麼良好,如果不出去浪一圈,也太浪費這身衣服,和自己獨特的氣質了。
這衣服,也就只有自己和神仙,才能穿出這樣的氣勢。
於是調整好表情,雄赳赳的出了家門。
感覺自己,從來沒有這麼精神過。
以前,真特麼活到狗身上了,白瞎了這幅好相貌。
舍長取短,活該淪落成文字搬運工,比搬磚還累,還沒尊嚴。
就算寫成禿子,別人也看不見,看見的,也只會說你心思重。
看到路過的人,看自己的時候,眼光都躲躲閃閃的,都不敢正視。
看來,現在這樣子,確實兇悍,但哥喜歡。
哥以後,絕不再說自己是寫書的,丟不起那人。
老子寧可,說自己是殺豬的,最少形貌相配。
自己以往,看到樣貌兇惡的人,同樣也會心裡打鼓,這十分正常。
男人嘛,既然不能做到人人愛,也該做到人人怕才對,於是氣勢更足,表情更冷。
正在狀態良好的時候,突然看見前面不遠處,圍了一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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