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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加上人家那身手,想想都讓人膽寒,比小說裡寫的都嚇人,小說裡再牛也沒說不怕電擊啊。
要不然沒道理這麼就收場,換成別的人能站著走路就不錯了,看人家身上連一點傷都沒有,細思極恐。
既然搞不過人家如果還硬撐著,顯然不是明智之舉,在社會上混了這麼多年,這點道理還是明白的。
如果是普通人胡哥肯定不願意這麼善罷甘休,不找回場子以後還怎麼在這裡面混?
但張文博的實力完全讓他絕望了,升不起一絲想要報復的心思。
只希望這尊瘟神能早點出去或是換個倉室禍害別人去,還好新來的一般隔一個禮拜左右會換到別的倉室去,自己這裡只是個過度倉室。
打定主意,先裝幾天孫子,等這尊瘟神走了再重新崛起。
對這種人,服個軟不丟人,煞筆才會和這種人硬碰硬呢。
自己那天打人家一巴掌,踢了人家一腳,人家沒事反倒把自己傷的不輕,手掌腫的發紫不說,腳指頭好像斷了,又不敢說,只好硬撐。
看到張文博出去洗澡半天不進來,這情況太不正常了,又沒人逼著他洗,意思一下就行了,大冷天的咋能洗這麼長時間?可別凍壞了。
自己正好想和人家緩和一下關係,現在正是好機會啊,於是親自下床,一瘸一拐的來到外倉打算看看。
只是目光所見情景讓他感覺自己眼睛出了問題,尼瑪哪來的熱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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