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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力氣確實很大,但不至於反人類。
十幾層膠帶纏在手腕上,我是不可能掙斷的。
而且,我們身上的金屬物品也從一開始就被胖子都給沒收了。
那我又是怎麼掙脫的?
因為胖子千算萬算,他忘記了蘇晗語的金屬髮卡。
所以我剛才才會冒險一搏,在看見前方路段有車開來的時候,用力的一腳踢向主駕駛。
在發生了車禍之後,我順理成章的壓在了蘇晗語的身上,然後趁機將她的髮卡攥到了手裡。
我當時之所以壓在她的身上不肯起來,其實不是為了佔她便宜。
我是為了用她的身體給我打掩護,在兩個綁匪看不見的情況下,用金屬髮卡不斷破壞綁在我倆手上的膠帶。
其實在車上的時候,我就已經把膠帶給切開了。
但是我不敢馬上反抗,因為他們兩個人手裡有刀。
而且像他們這種亡命之徒,肯定是敢殺人的。
所以我沒有把勝負賭在那狹小的空間裡,我自己爛命一條無所謂,人家蘇晗語的命可值五個億呢。
她要是出了什麼意外,我賠的起嗎我?
一直到剛才胖子把刀放在了地上,拖了自己的褲子,我就知道機會來了。
而且,機會很大!因為他那東西完全暴露在我眼前,這特麼不是活靶子嗎?
我在學校的時候可是籃球高手,對任何球都有特殊的好感。
我瞄準他的球,暴起一腳。
跟以前不一樣,以前用撩陰腳的時候,我都是腳下留情,我怕把別人踢的斷子絕孫,到時候還不得賠的我傾家蕩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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