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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羊肉和野兔肉烤了兩個時辰之後,散發出濃郁的肉香味,野兔肉皮上也滲透著烤出來的油,讓人看了就想跑過去咬幾口。可惜老孔站不起來,若是能站起來,遭急不可耐的竄上去搶肉吃了。
1、美味
阮星倒是不著急,好吃的東西是需要時間燒烤的,不到時間,絕對不動口。
這點倒跟草原的狼很像,狼不管有多飢餓,都會耐心的等待時機,等時機成熟才會出擊。
“肉該熟了吧,再烤都糊了”,老孔流著口水說道
“差不多了”,阮星拔出腰間匕首,在羊腿上割了一塊肉,嚐了一口,皮脆肉嫩,不錯,正合口。
“咋樣了?熟了吧”,老孔伸著頭問道
“可以吃了”,阮星拽著羊腿的骨頭,砍下一條羊腿,拿給了老孔
老孔抓起羊腿,有不在乎什麼面子,什麼形象了,大口的啃著羊腿。
羊肉肥而不膩,入口嫩而鮮,這味道簡直就是人間美味,什麼茴香豆,什麼下酒菜,全部的沒法跟這手中羊腿沒法比。
“味道不錯吧”,阮星邊割著羊腿邊問道
“好好,好”,老孔嘴裡鼓動著說道
“這野山羊是野生的,肉質絕對是佳品,酒樓裡那些的圈養的肉,跟這沒法比,我在黑風崗那會呀,經常的帶著兄弟下山去打獵,我沒啥其他愛好,就好這口”,阮星啃著羊腿說道
“早知道,早該認識你了”,老孔吃的滿嘴是油
“早認識我也沒用,我那會還是山賊,人見人怕,別認識了我,我也不一定能看得上你”,阮星笑著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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