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的清晨,
林帆被柳雲兒的電話給吵醒,不過他並沒有立馬起床,而是在思考一個問題,說實在的……和大妖精睡在同一張床已經不是一兩次了,是不是意味著可以同居?
其實同居的好處很多,其中最好的好處就是,兩個人只需要支付一間房的費用。
當然,
是把304房間給退掉。
“算了……”
“每天抱著也蠻痛苦的。”林帆嘆了口氣,首先這是個原因,其次柳雲兒估計會暫時拒絕同居的要求。
隨後,
林帆起床穿戴完衣褲,簡單洗漱了一番,拿上自己的手機急匆匆地離開了。
不久便來到了地下停車場,開啟一輛白色奧迪的副駕駛位車門,直接就坐了進去,而他剛剛系完安全帶,突然意識到……自己好像把手錶給忘在家裡了。
臥槽!
怪不得出門的時候,感覺忘記拿東西了。
林帆有點惱怒自己的記性怎麼會這麼差,昨天晚上美了好幾個小時,結果早上就忘記了……
唉……
期望越大失望也越大,人生總是起起伏伏的。
很快,
柳雲兒便發動了汽車,兩人前往了申大,然後便堵在了路上。
“我也是服了。”
“申大的市長是怎麼當的?”林帆發現車流已經十分鐘沒有動了,無奈地說道:“撤了……我來當!”
柳雲兒聽到這番話,內心相當的鬱悶,沒好氣地說道:“你來當?你連一個圖書館管理員都當不好,你想要當市長了?咱們能不能先把本職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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