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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旁的二笙聽得哭笑不得,他好歹見過誠運的人用羽毛筆練字,哪有這些人以為的那麼容易。
“各位各位,聽在下說一句。”二笙連忙糾正這些人的想法。
開玩笑,若是被這些人以訛傳訛,大家都以為只要用了蘸水筆,練上幾天就能寫出流暢工整的字跡。
等到蘸水筆開始鋪貨,人們拿到筆使用,發現不是那麼回事,豈不是砸自己的牌子?
周圍的人還那兒自嗨呢,都在暢想使用蘸水筆的未來,加上店裡人來人往,這些人根本沒注意二笙有話要說。
無奈,二笙只得重重的清了清嗓子,才又引起多幾個人的注意。
“我給大家夥兒說啊,用蘸水筆寫字只是比毛筆容易上手一些。但寫字終究是考教功夫的事情,想寫工整、寫好,同樣需要經年累月的練習。”
最後,他加重了語氣,說道:“我們誠運的袁姑娘是個特例,不能當做比對的標準。”
聽的人還不耐煩了:“知道知道,早就聽說了。你們這位袁姑娘乃不世奇才嘛,無論經營還是學問,都極具天賦。”
“對對,就是這個意思。”二笙連忙點頭表示同意這個說法。
大家一邊說話,一邊再瞄一眼奮筆疾書的袁冬初,心裡不由的嘀咕,誰敢跟那位相比啊。
那是各種學問大家都直呼可惜的人,恨不得她能重新投胎一次,變成個男兒身。
接下來,這些人繼續自顧傳看兩頁紙,自顧討論這種寫法具有怎樣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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