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點多,費明和李芬回了家,王氏父子和醬菜李都被執行了刑事拘留,案由:故意殺人罪。
所有忙了一整夜的警察,都抓緊時間回去休息。
白松今天還要值班,但是實在是太累了,只能先休息一下了,王所愉快地答應,並告訴白松,今天的事不用他管,隨便睡,睡到晚上都沒問題。白松把這個案子破了,王所都感覺臉上跟著沾光。
馬支隊睡了三個小時。大家都去睡覺了,唯獨他九點鐘要開會,是無論如何也躲不過去的。
嫌疑人已經進了看守所,案卷暫時堆疊在這裡。
批准刑事拘留這一步程式,不需要經過支隊,直接從二大隊就可以報給法制部門,因而馬支隊趁著開會前,才有時間看一眼筆錄。
第一份筆錄是白松取的,14頁,至少有6000字,不得不說作為年輕人,打字速度是真的可圈可點……
白松的筆錄,行文還較為稚嫩,但是邏輯性很好,單單是看了幾頁,馬支隊就有些刮目相看了。雖然有一些關鍵性的證據點還是沒有問到位,但是這根本就不重要,回頭還可以派人去取第二次、第三次乃至第十次筆錄。
只要第一時間,訊問服了就行,這是最難的一步。
一個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公檢法司,各個部門都要進行不斷地查證,確保沒有辦成冤假錯案。
白松的筆錄裡,王銘波徹底的崩盤了,把自己殺人的過程、甩棍的藏匿位置以及繩索的地點等情況都問出來了,整個案子的來龍去脈也都補齊了,可以說,這是一個完整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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