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支隊,我要彙報一個……”白松想了想,說道:“猜想。”
“哦?快說說。”馬支隊面露期待之色。
“嗯,是這樣的馬支隊,咱們這個案子的案卷,我基本上都翻了兩遍。還有一些筆錄是我參與取的。我清楚的記得,有一個叫王千意的人,他是一家金店的老闆,他在筆錄裡說,李某曾經在他店裡定製一款230多克的黃金首飾。”白松頓了一下:“以李某的財力,購買這樣的首飾倒是不難,但是首先我們可以排除她近日要結婚的情況,畢竟我們沒有任何這方面的線索,其次我認為正常人也不會選擇這麼大的定製首飾去送人,這還不如送一根投資金條,最主要的是,我們近日掌握的線索可以得知,李某她十分喜歡翡翠首飾,而不喜歡黃金首飾。”
“嗯?”馬支隊沉思片刻:“你去把王千意的筆錄給我拿過來。”
白松立刻轉身跑下了樓,找人拿了鑰匙,把案卷抱了過來。
馬支隊拿著案卷筆錄,看了幾分鐘,說道:“你的意思是,這個王千意,是有問題的?”
“是這樣,我認為李某不可能去訂這樣的金首飾,因而王千意的話,可能是假的。”
馬支隊翻了翻卷,點了點頭。
“你去通知今天值班沒走的所有人,到我辦公室開會。”
指令很明確,連夜傳喚王千意。
傳喚、詢問、詢問、傳訊、提訊……這些詞對於公安部門來說,是必須精準掌握的,絕對不能用錯,使用的文書手續也完全不同。就拿傳喚來說,都分為治安傳喚和刑事傳喚兩種。當然這兩種傳喚表面上區分不大,都最多隻能傳喚24小時,實際上卻性質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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