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姐不屑的朝著她挑挑眉毛,嚇的那個銷售員立馬站到一邊去。
凌姐二話不說,叼著煙,直接走到櫥窗,把模特身上的衣服給扒下來,然後丟給我。
我看了一眼標牌,三萬八,炫黑休閒英倫紳士西裝。
凌姐說:“弟弟,我們把我們最純真的一面給那個賤丫頭看,她居然嫌棄我們,那我們就把我們打扮的衣冠楚楚的,做個衣冠禽獸……”
凌姐的話,很邪,凌姐把邪狷狂魅這四個字演繹的淋漓盡致。
我笑了笑,直接走進更衣室,我看著手裡的西裝,我很討厭穿西裝,我爸沒出事之前,我就是個酷愛球衣球鞋的大男孩,對於西裝,我內心有一種很強烈的排斥感。
西裝對於我來說,是一種告別童真走向成年的服裝,穿上他,就意味著,你要走進社會,再也回不到那種無憂無慮的年代。
但是我現在義無反顧的把這套衣服給換上。
那個大男孩林峰,已經死了,現在活著的,馬上就是一頭穿著西裝,衣冠楚楚的衣冠禽獸。
這社會,良人難存,必須得狠,得惡,才能活的踏實。
我走出更衣室,凌姐走過來,看著鏡子裡的我,立馬摟著我的脖子,把我拉低,然後在我臉上狠狠的親了一下。
她說:“我弟弟就是帥,這套衣服穿在身上,你他媽就是全世界最帥的男人。”
我微笑著看著鏡子裡的自己,不,他不是我,鏡子裡的那個人,眼神再也沒有那種柔弱與單純,眼神裡有著一股被社會摧殘過後留下的狠辣與老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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