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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4年——
“完全想不到這等景象的背後,有無數隱蔽的廝殺。”“是啊。”
曹操和袁紹正並肩站在洛陽西市某間酒樓的房頂,看著逐漸落山的夕陽,被染成橘紅的城市和逐漸稀疏的行人。
雖然靈帝喜歡攬財、無能、寵信宦官,亂髮政令,清除異己,但洛陽百姓的生活和以前差距不大,甚至可以說更好。
因為那些朝堂上的勾心鬥角、無雙勇士的武力對決、中樞和地方之間的博弈,和他們完全沒有關係,而那些巧取豪奪欺壓百姓的官宦,一旦被對手抓住把柄,將證據送到皇帝面前,就可以等著被抄家了。
這自然並非是靈帝要保護子民,他只是簡單地認定“貪官肯定有很多錢”,而抄家之後的收穫也證明了這點,其結果就是,身在洛陽的官吏,想要弄權沒有問題,畢竟當什麼官都要給皇帝交錢,但想要攬財,最好還是用不會被捉到把柄的手段,不然對此的處罰只有一條“沒收全部個人財產”。
洛陽的古怪情形,令諸多官員不得不“簡樸”起來,即使家裡有錢,也不能奢華享受,不然被誰扣個“貪墨”或者“挪用”的帽子,靈帝可是根本不看證據直接派十常侍來調查的,查實確實有錢——而不是有罪,之後,那些錢就都是皇帝的了。
而且,就算能打贏十常侍,後面還有王越壓陣,自持武力想翻起浪花是完全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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