沾便宜。
在他看來,沒有什麼可以鬧的。早就分家,當初一白家的老二林峰雖然沒有過繼出去,但也不是一白兩口子養大的。
那孩子自小身體不好,是跟著村中的一位孤寡老族伯長大,吃人家的喝人家,人家還供他讀了幾年書。
老二身體嬌弱,幹不了重活,又教不了書(書讀的少),就是進城找份事情做也不成。
他一成親就被一白兩口子無情的分了出來,淨身出戶。
還是族中的那位老族伯接納了小峰子夫妻倆。
在老人故去前,特意的找到族中,留下囑咐說是要把他的個人財產:屋舍,四十畝的水塘,二十畝良田,六畝旱地,一百兩現銀,全數留給小峰那一歲的兒子林鵬宇。
老人早年幫過族長家的一個大忙,族長林致文面對族伯的請求,爽快的答應下來。
按族規,無兒無女的族人故去以後,財產是要歸族中的。林致文能爽快答應,除了欠族伯一個大人情以外,還有原因。
那就是族伯與京城早已故去的林侯(林如海的爹)關係很親近,族伯是林侯的三服以內的族叔,也是林侯關係比較親近的親人。
早些年,林侯在世時,沒少照顧這位族伯。
林氏一族,是蘇州有名的書香世家。
族長一家有舉人有秀才有進士,家境富裕。這點散碎家產,還不放在眼裡。
族伯求到他,他用自己族長的身份,壓制住那些蠢蠢欲動的族人們,包括林一白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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